道路变为自家的停车场
位领导好: 洪梅镇乌沙村文明路十巷1号小店对出的公共地方闲置用私人用品作为他本人私家车车位,不良影响甚久,非常不妥,应遵循先到先得,先回先停,人人、车车平等,不应该共位私用,进行占位置,已不是第一次,去年已对违规店铺进行批评教育,今年又发现此问题?希望执法部门再能对违规店铺进行批评教育。谢谢!!
接诉后,我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对于私自放置杂物霸占公共地方的行为,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清走该处放置的杂物。下来,我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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