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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搭建厂房,政府部门视而不见

卡卡12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11-23 09:02:2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1060
处理用时:1天3小时21分
11月11日的投诉中得到回复跟现实相差甚远,望认真核查清楚而不是随便回复就当了事,产生了政府部门查是一回事,继续建是不会的,不把法律放眼里。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莲湖新莲塘唇路8号后面,之前倒建筑垃圾和泥,政府部门回复低洼,明明把活生生的荔枝树砍了,明明没有淹水的,又说淹水,明明把用砖把墙砌了起来又硬说做停车场,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视而不见,这里很大可能存在收受利益充当保护伞,不然这里从动工到现在都没有把城建办批准的文件号挂出来?如果没有公职人员没有收受利益为什么这里可以这样建也视而不见,希有关部门好好调查,把顶着违法抢建,填泥,该拆的就要拆,该恢复的就要恢复,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平等,政府公职人员做事的认真,不是懒散,两三天的时间把墙砌起来了,再过三两天就可以出租了,难道土地主人可以只手遮天,顶着违法抢建也没有事,希望相关部门好好落实,检查好,该拆就拆,该恢复的的恢复好。谢谢,领导!麻烦领导认真调查核实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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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经塘厦镇城管分局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1月22日,莲湖社区到上述地址进行调查,经执法人员勘验调查,位于莲湖莲塘唇2号后面的土地是八十年代时期由莲塘唇小组分配给村民建房的住宅用地,面积约120平方米(没有办理土地证)。土地权属者反映:由于欠缺资金没有建房,种植了一些果树。随着社会发展,周边工厂、民房的建成,至使该土地变成低洼地段,长期积水、果树枯萎,形成一个老鼠藏匿、蚊虫滋生的卫生死角,周边居民多次向其投诉。故该土地拥有者砍掉果树,平整了土地并自费安装了排水。但搭建铁皮房没有申报手续,社区已责令其停工并自行拆除。
期间,我分局执法人员与莲湖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继续保持对该处的严控监管,防止偷建、抢建,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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