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揭商大厦乱收电费
东莞揭商大厦,乱收电费,电费达1快多一度,物业在电费里面私自加线路损耗费用 根据国家《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不受理。因投诉人无提交电费相关凭证,不能证明投诉人与投诉所指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之间有消费关系,并且市民投诉登记的诉求中并无涉及消费纠纷调解的要求,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不能超出市民的诉求介入调解。对市民反映的电费价格问题,我局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后另行回复告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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