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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交警查电动车行为不合理,严重影响交警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象

li-0769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1-11-24 21:40: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1369
处理用时:4天18小时38分
今晚八点十分左右,本人骑电单车经小享往谷涌桥转湾入莞穗路北环络桥底位置,被认定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并扫码!请问那里有可以骑行通过的非机动车道呜?这些位置设卡检电电动车违法行为合理吗?我知道是教育非机动车不要走机动车道,但这里都没有设非机动车道,你给我们这小市民一条路走行吗?这样执法我一点都不服,对你们交警印象大打折扣!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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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了解,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车辆各行其道,交警部门的莞微劝导是对市民存在的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劝导,目的是规范电动车行驶秩序,减少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最后,感谢该群众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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