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后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问题
位于桥头镇向阳路与友谊路交界处(路口有一家亿诚寄卖店),路口的“东莞市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楼后,有一居民私挖渠道,私自引流旁边出租屋的居民生活污水,将污水明渠化从而浇溉菜植。但裸露的生活污水严重滋生蚊虫,有时溢出堆积在(友谊路358号的友发商店)楼后路面,散发恶臭,影响路人出行。之前城管同志巡查过一次,向该居民处以警告并要求恢复原样,恢复不够半个月后仍死灰复燃,继续私通生活污水。 为防止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影响居民健康,也为了防止生活污水滋生的细菌病毒乱散播,现就此私排生活污水,影响生活卫生环境、滋生蚊虫的违法行为,请求同志帮助,断绝此违法行为,谢谢。
经桥头镇田新社区调查处理,现做出如下回复: 我社区组织综管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情况基本属实,由于友谊路358号后房屋化粪池漏水,导致污水溢出,我社区约谈屋主,屋主承诺自行维修化粪池,并承诺在7天内修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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