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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决出行困扰

噪音好烦恼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23:28: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3450
处理用时:14天6小时29分
您好!有一件事想进行诉求与请求聆听,希望能得到重视或者转达给上一级领导,希望得到帮助与解决问题。
        国家规定涉毒人员三年后不再实施动态管控,但是还是不定时遭遇困扰,因为公安民警的警务通,手机移动设备警务通等进行人脸识别,就能够查出相关涉毒前科人员,目前几乎只要在街道,地铁,商场,学校门口,市场等公共场合,都会遇到警察人员对群众拍照例行检查,就能查出群众相关信息,有涉毒人员戒断三年以上,甚至十多年前的前科都无时无刻随意被带走去验尿,发检或者当众公布出的前科内容,这就是无形中变成了终身管控。对此给予多年前吸毒人员造成相当大的困扰,工作上的耽误,上落班接送小孩造成迟到,出游不便,浪费时间,导致每次出门逛街都害怕随时被带走,而且和朋友同事出行的时候隐私会暴露。
       群众配合公安检查是应尽的义务,但配合过程中希望公安警察能分辨场合,或叫当事人走到一边询问而不是大声公布当事人过往事情,国家规定涉毒人员动态管控三年后不再实施管控,但在公共场合被警察要求配合检查发现有吸毒史就被带走验尿。请问戒断三年以上没复吸人员是否每次被检查到都需要带走复查?这是不是就成了终身管控?如果这样赶尽杀绝的话就无形中变成比有刑事犯罪的人还要惨了。
        据说多年未复吸的人员平时每年都有配合警务区相关政策进行几次复查。能否制定相关政策定期定时配合复查后,在公共场合被警察检查到发现有吸毒史不能被随意带走复查?不能当众公布内容?避免出现在火车站,学校门口接送小孩途中,同事,朋友之间造成隐私暴露,耽误时间,希望接纳建议并转达给相关领导请求帮助解决出行都受困此问题。
       由于社会观念的因素,对前科人员,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上的偏见,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对前科人员不敢用、不愿用。导致一些有过前科的人员,后期难以就业,在大学生都难以就业的情况下,前科人员就业就难上加难,即便就业,也是一些苦累重的工作。即便是在现在一些就业门槛较低的行业,比如快递、滴滴、美团骑手等,也可能因为系前科人员,而被公司永久拉黑,被限制在行业之外。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因为年少无知,不懂事就因为前科人员的标签,则再也回不到过去。轻微违法行为辅警都可以随时查到,这样一大批带有标签人员,不被社会友好接纳的人员,长期存在,一时的无知,造成一世的困扰,长期在社会中被“孤立”“边缘”,也不是一个好事。
        希望能够接纳建议或者制定相关政策指引进行定期复查后,严格要求公安、民警、辅警,不能随便当众大声公布多年未复吸者的隐私,不能随意带走去复查,希望达到多少年以上未复吸者就隐藏相关内容,基层警务人员相关设备设置对应的权限。在群众配合公安检查的同时,应该当减少群众出行不必要的麻烦,不再人为干预,给予当初年少不懂事改过自新群众一个正常的出行生活。
问政部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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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现就咨询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故我公安机关并无检测错误。《广东省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规定》(粤禁毒办【2017】10号),各级禁毒办根据吸毒人员的现状进行分类分级,并按照级别进行检测和管控。《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公安机关开展的治安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就给群众带来的困扰,我们也会结合实际向上级机关进行反映,在方式方法上予以完善,同时将进一步做好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争取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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