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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星城6栋垃圾站位置设置不合理,污染严重。

我最爱我家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13:55: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4633
处理用时:26天16小时21分
新世纪星城居委会为了实施垃圾分类,在小区内设置了诸多分类垃圾收集点,代替了以前物业公司的保洁员去逐层收垃圾的模式。从形式上看,有垃圾桶集中收垃圾,然后有垃圾车搬运垃圾是很到位的一件事。但是,自6栋楼下垃圾站设立使用以来,给业主造成了很大污染,使业主的日常生活遭受到无端严重的影响。原因如下:1. 垃圾站是一个污染源,从环保的原则讲,设立垃圾站的位置与住户的房屋之间应该有“无公害距离”,但这个垃圾站距离住户的窗户在10米以内(小区里其他垃圾站却都距离住户房子约50米开外的位置)。而且,它位于6号楼的上风头,尤其夏天里,垃圾从天黑以后就堆在敞开的垃圾桶里直到第二天早晨,堆放时间达到12小时许。整个夜晚垃圾散发的臭味、馊味、腥味、尿味等等,以及垃圾发酵产生的毒气不断冲击住户的感官和房屋空间,让人难以入眠。白天,2,3,4,5楼的业主甚至不得不关上门窗,过自我禁闭的日子。2. 该垃圾站被用于小区一号门附近居住的5栋楼大约500户的生活垃圾收集(相当于一个自然村的垃圾量),而且一天24小时垃圾不间断有人投放,所以经常要用比其他垃圾站多一倍的垃圾桶来装垃圾,同时还要更加频繁地用汽车搬运垃圾,于是汽车的噪音也来了,吵得人心慌慌,不得安宁。3.有了垃圾站以后,到这里拾荒人也络绎不绝,住户经常会听到争夺垃圾的吵架声,还有夜深人静有人翻腾垃圾桶的叮咚声。这都对住户业主的正常生活产生前所未有的干扰。4.有关方面设置的该垃圾站在没有征求过6栋住户们的意见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完全不顾及危害影响,完全不顾及对住户的潜在毒害。在开始使用后,有住户发现了问题,先后多次,多方找小区物业管理处投诉,然后又找到星城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投诉。结果物业接待人员说“管不了这事”,居委会接待人员说“这没有影响”。以后,再多方投诉都如石沉大海。到现在,近一年过去了,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物业和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对业主的合理诉求迟迟不予回复,受污染的状况也未得到整改,给业主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因为业主一直在如数上缴管理费,其中就包括垃圾处理费等,可现在却饱受垃圾污染,自己的家园环境卫生和健康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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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附件:星城社区关于星城6栋楼下垃圾收集点(工单编号:281216140026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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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评论

  • 我最爱我家01-14
    原来这个部门的人都识不识字呀!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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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这就是典型的不关心平民疾苦,只一味地乱做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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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你这样评论我的发言,说甚么“那个点都设置那么长时间了现在才提反对意见,”这其实也正表明了:居委会、城管东城城分局和物业三方一直存在为了某种利益而故意隐瞒受害住户的地投诉这个事实的行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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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我主张恢复以前就已经享有的、法定属于我的健康生活权,作为业主的主人翁权。这是“多事”吗?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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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不是我“事多”,而是深受其害,被迫呼救呀!没有违法,没有侵害人民利益。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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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接上一段。 这样你才能亲身体会,才会知道什么“以垃圾分类”的号召做“人造污染”之事。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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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原来你是不知道实情呀!当初,一开始使用这个垃圾站,就不断有人去物业管理处投诉垃圾站污染6东住户,物管的人竟然说“管不了”,这什么意思?后来再到物业投诉,物业就叫来了居委会的人,三头对面,物业的人不吱声,居委会的年轻人却说“在实验”“没影响”,最后,把投诉的人“热情地”送出来,垃圾站的问题却没有下文。这又是什么意思?原以为居委会、物业管理会考虑6东住户的合理要求,没想到,一晃一年过去了,问题还没有解决。他们设置这垃圾站所实用的环保标准是什么?适用于环保法的哪一条哪一款?你不知这不为过,但你无端指责本人,那好呀,你住哪一栋?麻烦你就和我一起建议把垃圾站搬去你家门口吧!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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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你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你一天到晚闻过自家垃圾的臭味吗?最方便的话,就对垃圾在你家里,那不是对你更方便。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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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爱我家12-24
    回复 大明18322; 那这样,把垃圾站搬到 你家门口吧,这样的话“我们附近这几栋垃圾投放很方便,又不觉得有什么大影响。到时垃圾点搬到其他地方去又不方便。”,好不好?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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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明183212-24
    就你事多,那个点都设置那么长时间了现在才提反对意见,我们附近这几栋垃圾投放很方便,又不觉得有什么大影响。到时垃圾点搬到其他地方去又不方便。
    回复 我最爱我家(来自:未知):新世纪星城居委会、城管东城分局、星城物业在星城小区内设置分类垃圾站是违反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规定,“4.2.1.8 垃圾临时转运点距离居民住地不得小于300m。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防护围栏和污水排放渠道。”乱作为,给6栋临近楼下垃圾站的住户已经造成严重的污染和 精神伤害。在投诉街道办后的后续回复冠冕堂皇,敷衍了事,有无知和不专业。强烈要求:搬走该垃圾站,给住户道歉。。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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