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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问题

good路见不平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1-12-23 22:18: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5676
处理用时:1小时4分
请问一下,女方户口是潮汕那边的要哪些手续? 还有领结婚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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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现回复如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宽5.3cm×高3.5cm)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照片。(二)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预约方式:须提前1-15天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办理地点:1、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即:市婚姻登记处)和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可受理莞籍、非莞籍但持有东莞有效居住证居民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2、石龙、虎门、麻涌、道滘、厚街、沙田、长安、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常平、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等18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可办理至少有一方为莞籍的国内结婚登记;3、石碣、高埗、中堂、望牛墩、洪梅等5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只可受理至少有一方为本镇户籍的国内结婚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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