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电池带回家里充电是否合法
电动车不允许带回家里充电,消防局有明确规定。请问电动车的电池带回家里充电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规定出台?
电动自行车自燃原因复杂多样,主要有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不合格、充电设备不匹配,充电时间过长等因素,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2021年12月9日公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电动自行车应当在专门的充电场所进行充电。无专门充电场所的,应当保证充电安全”及其第(二)款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共用走道的住宅内充电”。同时,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也不准在易燃易爆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周围对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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