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吗?

Chak Leung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7:49: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7511
处理用时:17天0小时50分
本人经营网吧,但公安局、文化相关部门要求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证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上网。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线上办公”更是成为了刚需。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公安机关权威身份数据为基础的统一“电子身份证”,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广阔发展前景。请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体育旅游局为便民提供支持,谢谢!
问政部门:公安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你在阳光网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公安机关权威身份数据为基础的统一“电子身份证”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公安机关正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由于目前仍在推广阶段,尚未能全面普及应用,强制要求各行业应用尚缺乏法律处罚依据。我局将会进一步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感谢市民的建议和反馈的情况,我们会进一步跟进处理。已电话向市民告知清楚。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我并不是在推广。我问的是电子身份证算不算有效证件?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