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投诉恢复工业用途相关部门何时立案处理?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园大道与碧湖路普联厂旁,石排镇谷吓股份经济联合社石井分社{龙岗工业园8号厂房}新天地商业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园大道与碧湖路普联厂旁, 二手房东,违反《土地管理法》未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土地和规划主管 部门批准,私自将7000平工业厂房改做商业店铺出租。一楼餐饮店多家, 二楼改为超市百货,三楼网吧KTV?宿舍改为宾馆,宿舍1楼全部是改为 商铺出租。 本人多次向反应,相关部门无任何处理结果~ 违反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符合规划。 恢复工业用途相关部门何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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