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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人货同住,没有消防安全措施

小虎之队YA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1-12 18:20: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8228
处理用时:8天6小时16分
自从2022年1月开始,这栋出租厂房物业二楼的厂房主开始在此分装可燃货物,人的居住和货物一起,以及包装袋乱放,万一一个烟头就可以引燃货品,这个厂房还在居民区,与周边居民民房相隔2米之近。如果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忘尽快处理!新年了,也想过个平安年!



厂房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斗朗社区新村1街十一巷1号101二楼出租厂房。


厂房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斗朗社区新村1街十一巷1号101二楼出租厂房。
问政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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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一、基本情况
斗朗社区新村一街十一巷1号101二楼出租厂房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斗朗社区新村一街十一巷1号,一栋,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约17m,占地面积约250㎡,建筑面积约1250㎡,首层为商铺,二层为东莞市中堂粤湘食品店,三层至五层空置。该建筑属于村民自建房,不属于厂房,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二、核查情况
(一)二楼厂房分装可燃货物,经现场检查,二楼是东莞市中堂粤湘食品店,经营包装红糖等食品,属于不燃货物,投诉不属实;
(二)二楼人的居住和货物一起,经现场检查,二楼只用作包装食品使用和存放,没有设置住宿区域,投诉不属实;
(三)二楼包装袋乱放,存在消防隐患,经现场检查,没发现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不属实;
(四)厂房与周边居民民房相隔2米之近,存在消防隐患,经现场核查,该建筑物与周边居民民房相隔约2米,但该建筑物属于村民自建房,一、二层用于小商铺经营,与周边民房相隔距离没有要求,不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已现场告知场所管理人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巡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现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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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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