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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脚踏功能的两轮电动车上牌问题

1314520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1-23 18:02: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19554
处理用时:1小时7分
东莞全市实施了有脚踏功能的两轮电动车上车牌管理,是不是没有转弯灯功能不可以上牌?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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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你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有回复: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三条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临时号牌。依据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东莞户籍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回执),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请核对车辆外观是否与合格证图片一致。此复,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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