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咨询
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04月01日生效,在该法生效前发生超速百分20以上百分50以下的行为,按原来的法规应当记分6份;请问目前已发生超速百分20以上百分50以下的记分行为,但暂时不处理,而是等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生效后再去处理,是按6分记分还是3分记分?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您应当在收到违法信息后三十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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