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
谢岗润升百货二楼卖的红牛用价格误导消费者,还有这个红牛办是保健食品,没有卫食健字!
2022年1月28日,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谢岗广场中路一巷11号204室的东莞市永来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主管袁秀连陪同检查,情况如下:1、该公司正在开门营业中,现场公示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我分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待售货架上发现举报人举报的由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和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经检查,两款商品均处于有效期内,均标示有售价,其中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标示售价4.9元/罐、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示售价5.3元/罐;3、我分局执法人员将这两款商品拿到收银处扫码,显示结算价格与标价一致;4、该公司主管袁秀连承认该公司销售的红牛有两款,分别为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和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向我分局提供上述两款红牛的供应商许可证、进货记录和《成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同时向我分局提供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产品执行标准资料,证明被举报的商品不是保健食品,而是为普通预包装食品。 处理情况及结果。鉴于我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永来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售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两款红牛商品均处于有效期内,均标示有售价,我分局执法人员将这两款商品拿到收银处扫码,显示结算价格与标价一致;该公司能提供上述两款红牛的供应商许可证、进货记录和《成品出厂检验报告》,证明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同时能提供被举报产品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产品执行的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执行标准证明资料,证明被举报的商品不是保健食品。我分局认为举报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立案处理。 我分局于2022年1月28日将受理情况通过东莞市政务短信平台告知举报人,东莞市永来润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在我分局2022年1月28日现场检查中明确拒绝调解,所以我分局决定终止调解。2022年2月7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已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邮箱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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