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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禧大厦巧立名目乱收费。

一枚青少年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2-02-15 10:14: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21280
处理用时:41天5小时56分
1、福禧大厦管理处大概在2021年6月份前,电费收取的金额为1.2度。
2、大概在2021年6月份以后,改成电费0.675元度,但是同时增加一个【公共事业服务费】0.525元度。
3、以上电费和公共事业服务费缴纳完毕,还同时缴纳正规4元多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一直固定金额收取)

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收费标准,很多业主有意见!不知道这个【公共事业服务费】的真面目是什么?竟然以每个单月每月用电量来收取!每月这个费用都比电费还要贵!如果是乱收费,请政府监督退还给每一个用户。
问政部门: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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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网用户“一枚青少年”:您关于南城街道福禧大厦物业管理处东莞市工匠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收取公共事业服务费的投诉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持有效证照经营,受东莞市福禧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为福禧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公司大堂收费处有公示公共事业服务费的《福禧大厦物业收费一览表》,显示公共事业服务费0.525元/度,基本电价0.675元/度,并详细说明了公共事业服务费包含:变压器电损、楼层走廊照明、各楼层通风设施设备用电、外围停车场园区夜间照明、地下停车场园区夜间照明等公共设施用电成本。该公司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关于“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的规定公示电费收费标准,并与大厦用户签订《电费收取确认书》对公共事业服务费进行详细说明。
       鉴于该公司已执行明码标价,现场检查后在我局职能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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