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业学校关于强制性理发和区别对待事件
本人作为东莞市商业学校莞城校区的一位学生,属实不能理解校方的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我们已经按学生手册上的规定理好头发,前不遮眉,后不挡耳。却还是被学校的某些领导勒令重新理发,我思来想后认为校方的这些决定并不恰当,个别班上还有比较多的同学有烫发染发的现象,但是我们并没有染发,且仅仅是因为检查的老师觉得我们的头发长,就要我们从新剪吗?还有一些老师直接拿着理发工具去到学生宿舍强制性帮同学理发,我认为在学校里不应发生这种不恰当的行为吧!毕竟不是每个家庭都有那么多的钱去一个星期剪两次头发,希望能尽快处理!!
投诉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校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为准则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 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一章第2条:“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前不遮眉,后不过颈,侧不过耳),女生不穿高跟鞋。”该校在学生假期返校前或每月都会进行学生仪表检查,并且在检查的前一周提醒学生利用周末去理发,对检查不合规范的学生,班主任或专业部会敦促其改进,对拒不改正的学生,班主任会协同家长一起跟进教育没发现区别对待、强迫学生剪头发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及四十四条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国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受教育者应履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义务。学校依法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制定校规,而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依法有管理、教育及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可解释为临时代理人身份,学校有权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安排学习、生活等。 下来,我局将继续要求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校。若仍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商业学校学生处。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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