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补办宅基地意见稿》中不能改建、重建问题
领导你好, 本人最近因土地证问题饱受困扰。希望借此机会提问相关政策,望得到有效解答! 本人自建房于80年代建成(具体年份不明确),历史原因爷爷那代建成实际结构面积比土地证上面积大。由于时间长久房屋早已有漏水裂痕是一间危房,于是乎17年的时候在原来的建房面积上进行了修葺修建,解决了住房的问题。 最近在查询如何给房子历史原因多出的地方“转正”时,看到了《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倍感喜悦。 但是仔细翻阅《意见稿》,政策却不允许有之后改建、重建的房子进行补办宅基地。这是我不能理解的,希望政府机构部门能够做到关注民生,实事求是,对这种历史问题有一个更好的说法和解决方法。 以上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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