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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计生部门办事不便利

 Fang淇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2-04-04 00:30: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0721
处理用时:130天2小时27分
本人姓名方*,是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居民。家有三个孩子。第三个孩子于2020年疫情大爆发时期意外怀孕所生。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本人本来是属于符合生育登记的对象,也属于符合再生育申请条件的对象,可以获得政府的生育补贴。但是在申请补助的时候,政府说,应在生育前向镇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再生育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能在怀孕后镇卫生健康部门为我办理领取生育待遇有关手续。由于本人是意外怀孕,无法按照政策在怀孕前提出报备,所以被镇卫生部门认定为无法申请生育补助,不能为我办理生育待遇手续。
这件事情我认为存在非常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意外怀孕,本来根本没计划怀孕,所以未提前申请,现在因为没有提前申请而列为不可申请生育补助,这一点我认为及其不合理!         
      其次,发现怀孕后我当时是有去社区办理生育申请的,然后社区工作人员叫我去计生办办理,我打电话去计生办咨询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求我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由于当时是2020年头,正处于疫情大爆发时段,孩子爸爸在香港工作,根本就没法回家,回来来回都要隔离,一个来回就耗时一个多月,肩上背着一家七口人的生活开销,大孩子经东莞市鉴定是病残儿长期需要调养身体费用开销,不敢轻易停工,疫情期间很多公司都裁员,回来就意味着没工作了,一家七口生计就要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转。疫情这种特殊环境导致无法及时回来签字,从而错过最佳签字时间,疫情缓解之后不给予补办,同样不合理。                                                      最后,当初我去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也是早孕阶段去的,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跟我说有时间限制、到什么时候截止,工作人员告知市民情况的工作未到位,现在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后果,实在也是存在极大不合理。                                                   目前国家都是提倡三胎的,很多省份还奖励三胎和扶持政策,但是我现在因为疫情环境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告知工作不到位,导致申报时间错后,得不到应该有的补助,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酌情处理?体恤我们普通老百姓办事难、生活不易的困难。望我的真实生活困难得到政府的关注,给予我本该享有的政府补贴。谢谢!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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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民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了解,该市民属于符合再生育申请条件的对象。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拟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先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怀孕、生育。第二十条规定: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携带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由夫妻本人办理。
结合市民的生育情况,市民可在2016年至第三个小孩生育前向镇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再生育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对象在怀孕后镇卫健部门为其办理领取生育待遇有关手续。该市民在生育第三个小孩前没有向镇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再生育申请,镇卫生部门不能为对象办理生育待遇手续,请市民谅解!如有疑问可致电虎门镇卫健局85193619,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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