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5月1号车辆管理新政

いぉ演绎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00:19: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3244
处理用时:23小时31分
5月1号之后外省市车辆可以在东莞变更信息,可以在东莞解压吗?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部令第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所以市民的咨询外省市车辆无法在东莞进行解抵押业务,需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解抵押登记,具体流程可咨询登记地车管所。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车管所,联系电话:0769-1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