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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员是否可以在社区单独购买医疗保险

HC0308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15:27: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5055
处理用时:1小时57分
本人在原东莞长安的单位已经参加了21年的养老保险,46周岁,现已经失业,未达到退休年龄,已经买了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现在东莞万江新城社区参加医疗保险,但社区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单独参加医疗保险,请问本人已经买了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不再参加养老保险,东莞有无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只买医疗保险吗?谢谢!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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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单独购买医疗保险】的问题,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条件:(一)本市户籍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二)非本市户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港澳台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就业并已领取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的(指的是就业创业证或提供在某个用人单位或新型就业平台登记了就业的相关证明);(三)港澳台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居住并已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在本市就业并已领取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的。
二、办理材料:(一)本市户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除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三)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港澳台人员凭本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凭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五)特色人才凭本市居住证复印件和相关特殊人才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以个人为单位,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居住证)或营业执照所属园区、镇(街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台办理参保、停保、修改资料等手续。(不能代办,一定要本人办理。)请提前通过“i莞家”预约到现场办理。若想了解更多社保信息,可致电东莞人社热线:0796-12333。为做好疫情防控,请戴好口罩。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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