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疫情期间退费问题
尊敬的教育局的领导: 对于近期发布的关于南城幼儿园退费问题,我有以下几点,请各位领略!!! 1、你的懒政回复: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试问,疫情期间我们作为幼儿园家长,我们何曾请假、转学、退学?我们是被动请假、转学、退学的,现在我们被动这么操作,你们却拿着这份文件来克扣我们家长的血汗钱?你们想吃鸡肉去杀鸡,最后却说是鸡自己死的,试问这合理合法吗? 2、疫情期间,我们每一位家长不得不请假在家带孩子,我们的工资被扣,那谁来弥补我们的损失吗?你们来弥补吗?凭什么最后由老百姓来买单?这也是你们贯彻执政为民的宗旨吗? 3、返学时间非常不合理。你们明知道(东发改〔2019〕308号)文件规定,却逼着家长们去踩这个雷。选择在4月25日让学生们返学。为什么不干脆停多一个星期,彻底让四月份暂停,从五月份开始复课呢?可以引导幼儿园将三月份未上线的三个星期在原来的假期后往后延续呢?我相信这样操作对广大的幼儿家长来说既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4、幼儿园更多是应该遵循家长的意见和结合家长的实际情况,让家长做出是否延续补课的选择,而不是一刀切去要求家长补课。而是应该尊重家长和小孩的选择。 疫情对于大家都是不易的,但是对于我们幼儿家庭何尝又不是呢?南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高的吓人,我们每一位家长每个月要交几千的学费,难道因为疫情这份单就要我们这些如蝼蚁的老百姓去承担吗?
尊敬的市民,收到转来关于您反映幼儿园疫情期间退费问题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有: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1.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根据“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如果幼儿在园时间确因暂停线下教育而减少,幼儿园应按上述规定退回家长相应的保教费。 2.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暂停线下教育、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应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3.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等代收费,均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暂停线下教育对此不产生影响。 感谢市民的来信。接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辖区幼儿园的退费指导工作。如您对回复有不明之处,可致电我中心电话22880385进行反映。 此复,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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