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证累计年限
我今年39岁,是一个来东莞务工近25年的打工仔,可以说,有生之年的多一半是在东莞度过的,东莞是我的第二个故乡。对于居住证的累积年限我有话要说:在大朗某公司2003年入职到现在从未离职,中途请假的频率也不高于2年一次。去年居住证办理续期时被告知,居住证已经过期几个月了,然后起始日期就从申请续期的时间开始算,本来想没什么影响能用就算了。但是现在小孩积分入学要按照累积月份计算,影响就大了;前几年每年办理居住证都是公司统一代办,而且基本上拿在手上时有效期就已经过半年了,近两年政策不允许公司代办,一下子不适应很容易就过期了。像我们这类在同家公司连续工作近二十年的老莞人,天天吃住在公司,因为没有续期就代表没有在东莞居住了吗?希望是不是可以通过提交证明或者申请能补齐这个期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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