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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7日内拆除石碣镇达鑫江滨新城一期楼顶灯光广告牌。

Abby H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4-26 08:55:3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336226
已超时
达鑫江滨新城一期楼顶的广告招牌存在以下问题:
1.灯光太刺眼,影响被照射范围内居民的正常生活。2.有明确规定,楼顶不允许设立广告牌。3.灯光颜色艳丽,亮度太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以上三条都违反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这只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具体依据如下:《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这只管理条例》第八条已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7)在建筑物屋顶(楼顶)新设户外广告设施的;
(10)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综上,提出诉求:7日内拆除达鑫江滨新城一期楼顶的广告招牌。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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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没有名字啦06-29
    石碣达鑫江滨新城楼顶光污染严重影响对面东樾居民生活,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该处广告牌已触及第二章第八条中的情形:“在建筑物屋顶(楼顶)新设户外广告设施的“、“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请有关部门责令关停该处户外广告牌亮灯。 期待有关部门真正解决该项问题!让美的招商的住户有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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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橘大狸06-29
    如果达鑫不关闭面向美的小区一侧灯牌,那么请相关部门责令拆除!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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