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现场执法态度有失公允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的小孩骑自行车在人行道上与一外卖电动车相撞,交警执法过程有失公允。 5月3日下午,我和小孩在人行道上骑单车,儿子与一外卖电动车撞上了,单车前轮被撞得歪七扭八,小腿也被碰伤有稍微肿。我返回来跟电动车理论,他说我儿子逆行,只愿赔50元给我,不行就报警,没办法我只有报警。 交警到场后,电动车骑手就说我儿子逆行,我说你这个明显超标的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能不能开到人行道上,你一个大人开车横冲直撞,不能只怪小孩。警察马上大声呵斥我吵够了没有,就说不管电动车超不超标,7月1日之前是不处罚的,然后就给电动车支招,说你7月份拿着发票去办个牌照,车还可以用两年,也根本没说是否属机动车是否可上人行道。说我儿子没满12岁不能上路又是逆行。然后就是登记信息,电动车骑手说没带证件,警察没说什么;要我儿子身份证,我说没办,警察居然质问我为什么不办,又问上户了没有,户口本有没有带,旁边辅警不知说了什么,警察才没继续问我要(后来才知道辅警用手机照了孩子的相,相关信息就自动出来了)。然后就是谈赔偿,警察建议赔80元给我,我说不知道够不够修车,而且孩子受伤又怎么办,出个责任认定书吧,该怎么分摊就怎么分摊,交警说那行,你是主要责任,然后对骑手说你别怕,你有保险到时花了多少钱你找保险报销就行了。 以上是主要信息,详细过程不可能这几个字能说得清楚。 我也知道,警察这样态度对我是认为我不该为这点小事报警,但当时骑手说只赔50元,报不报警随便,搞得我骑虎难下,只得麻烦警察了。 回家后,儿子说警察明显偏向电动车,他当时几乎是看着电动车撞上来,明显是对方不对嘛,别的小孩也在人行道骑单车呀!我看到了儿子很委屈又沮丧又愤怒的神情。我心里非常自责,当时在现场怎么不跟警察讲讲道理,让儿子明明白白地接受? 我不知道是否道交法有规定单车在人行道必须靠右行驶,但我知道很多人是靠远离机动车道一侧骑车的(儿子就是这样骑),我也知道有很多孩子没到12岁都有在人行道骑过单车,那么,只要一个不满12岁小孩在人行道左侧骑在单车上(甚至没动),被电动车撞伤了,不论多严重都是小孩子负主要责任吗?活该招此横祸?反正小孩负7成责任,那是不是可以随便撞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于这个警察(编号158269)的做法,法归法,但人还得有良知吧,一个小孩子被撞了,哪怕他真的违反了道交法,你就该对孩子不闻不问吗?该对孩子父亲与对电动车骑手的态度形成明显反差吗?也许法律规定是我儿子主责,但实际不是外卖骑手的不对吗?不应该安慰一下孩子再给孩子讲一下道理吗?你当过父亲没有?你有孩子没有?对一个孩子如此冷酷无情。天真的孩子以为警察会主持公道,结果却招警察重重一击,真让人寒心! 我一个孩子的父亲,对交警的很多作为实在是没法理解,恳请领导百忙之中为我答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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