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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四季豪园停车难问题

用户u6R2bP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5-05 20:20:5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7915
处理用时:7天19小时34分
东莞市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钻法律空子,变相把166个人防车位卖给6个“业主”,再以个人名义以46万个的价格租给一百多位业主。 2、卖车位未公示,私下联系部分业主购买,侵犯其他业主知情权。 2、租赁166个人防车位的人是否是小区业主? 3、小区车位本就比例严重不足,一个人可以同时租26个车位,再分租下去,是否合法? 4、不允许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场,诺大的小区地下车库,没有临停车位,是否合法? 5、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后续停车问题怎么解决?
问政部门: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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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感谢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在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依法享有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如对防空地下室的投资者身份事宜有争议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请对防空地下室的使用权、收益权归属进行判定。如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平时功能为汽车库,则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车位在保证不影响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将人防地下室车位用于租赁使用或无偿开放使用,租赁使用人防地下室车位的需签订租赁合同,且应当符合租赁及人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莲湖四季豪园项目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投资者可依法出租防空地下室的车位使用权。经核查,该小区人防地下室车位未出售,仅用于出租,如确有存在出售人防车位不动产权的行为,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以便我办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物业管理问题,依法不属于我办职能范畴,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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