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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才提升补贴问题
WedisonX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5-06 00:26:2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37950
2022年4月28日东莞新出台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规定了仅有2022年1月后引进的人才方可享受补贴,然而2018年出台的《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是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已停止实施。 我在2021年11月参加了2021年下半年软考(高级)的考试,成绩要到2021年12月20日才公布,而合格标准更是到2022年1月4日才公布,证书制作和发放更是之后的事情,根本不可能按照旧文件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人才提升(副高级职称)的补贴。然而我的证书上的批准通过的日期是2021年11月6日,即我参加考试当天的的日期。按照新文件的要求,只有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格的人员才可以申请补贴,按照这个规定,我就既无法按照旧文件申请补贴,也无法按照新文件申请补贴。这样是否对我们这些人不大公平? 最重要的是,去年人才补贴申请的系统填报窗口期是在5-7月份,而2021年上半年软考合格标准公布时间是在8月初,证书制作和发放必然也是之后的事了,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上半年还是下半年,整个2021年参加软考并通过了的人员都无法申请任何人才提升补贴。可以合理推测2021年参加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很可能也受到同样的困扰,这是否与政府制定这项激励政策的初衷相违背? 希望东莞市政府尽快出台补充政策,把上述提及的这部分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实现人才激励的公平公正。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政策实施情况。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文件精神, 若您于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已享受我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具有我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符合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可按申报公告要求提出申请。我局将于2022年发布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申报公告,您可关注东莞市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及微信“东莞人社”、 “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留意相关公告的发布。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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