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优才卡子女入学政策歧视非购房家庭
我持有优才卡,在南城城区工作55个月(社保记录为证),居住8年(仍然在住),小孩在南城幼儿园就读快3年。在南城工作期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28700元以上(个税完税证明为证),后因公司倒闭停止经营被迫去其他镇街工作。南城区近期发布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B1类人员“父或母一方持有东莞市优才卡,在南城工作单位有半年以上社保或在南城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经询问得知无法以B1类申请入学。而同样持有优才卡已在南城购房的人员,即使他们不在南城工作,依然满足B1要求。在住建部提倡租售同权的今天,在东莞实行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吸引人才来莞的今天,东莞这样的人才政策令人寒心。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没人能保证工作稳定不变,公司倒闭换工作实属无奈,而优才政策也要求小孩上学也跟着家长一起漂泊,几近无情。在南城工作那么多年,比不上一纸房产证,也许买得起房的人,才称得上东莞人才。(本问政请公开回复)
尊敬的市民,收到转来关于您反映优才卡子女入学政策有关问题的来信,现回复如下: 按《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子女入学由持卡人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持卡人可向所在单位镇街咨询入读事项。 感谢市民的来信。如您对回复有不明之处,可致电我中心电话22990206进行反映。 此复,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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