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山湖集体户入学申请积分问题的咨询
领导您好,我是在松山湖园区企业工作的人员,小孩今年9月份将就读小学一年级,现在正在填写申请入学的资料,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小孩和母亲已于3月将户口迁入松山湖礼宾路2号,属于集体户籍,父亲没有迁入户口,父母双方均在松山湖园区企业工作并参保,请问这种情况下,集体户申请入学的积分方是否可以是父亲方(父亲的积分比母亲高),还是只能用母亲方(随迁方)。松山湖入学报名平台上的申请入学的“家长方”是否就是指进行积分的一方? 我的问题已经两次电话咨询过松山湖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但得到不同的答案,希望领导能抽空解答的疑惑,谢谢!
市民您好!松山湖集体户籍适龄学童报读松山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将其入户时所随迁家长方作为积分方。经了解,目前市民已成功报名,申请资料正在审核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松山湖入学咨询热线0769-38881212。松山湖科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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