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医院给我造成的损失该谁来买单
看了编号337239官方的回复,我是醉了!现补充以下几点: 第一:我是3月30日开始到清溪医院就诊的 到4月9日结束到该院的就诊而转到另外的医院就诊。转诊的原因就是该医生从3月20日开始直到4月9日最后转诊中间医生不用麻药在我脚上挖洞共三次,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疼痛,而并不是回复中所说的只到4月9日才不打麻药换药的。第二:该院医生技术跟不上和医疗器械不健全,只能用传统的老办法就诊,给我看病的医生自己都说:像我这样的伤口只要让她治有的疼得整个医院都能听到!现代化的医疗技术不是减轻病人最大的痛苦,让患者得到最贴心的治疗吗?第三:该医生从未对我说起治疗方案,我们作为患者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如果医生早说不打麻药给我动手术,我早就放弃了在该院的治疗!第四:该医生的确在我脚上挖了一个花生米大的洞(如图所示),如果没有这么大的洞,我还会每天花五十块钱的车费去另外的地方补这个洞!第五:如果我直接去另外的医院看最多一周就全部好了,而不是从3月30日拖到今天的5月12日还没有好,如果清溪医院医生不给我挖这么大个洞,我也早就上班了! 第六:从3月30日起到4月9日止,我在清溪医院就诊花了777.23元,到另外的医院看病花了1122.20元,打车费用549.46元,中间只上了十天班,不上班的损失高达四千余元!由于清溪医院医生技术不行,导致我现在都不能上班,一直要等到这医生给我挖的伤口养好后才能上班! 其实在3月30日去清溪医院首诊时,好多人都劝我不要去,说太坑了,我不相信,现在信了,清溪医院给我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吓得我再不敢去了!明明医生的过错怎么还有人为的偏袒痕迹,如果有时间去做过民意调查,看现在还有几个人相信清溪医院的! 清溪医院给我的身体精神财产造成了这么巨大的损失,这损失该谁来买单?期待有关部门做出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回复,而不是只偏听偏信医院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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