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实,政府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
我于2022-5-6反映的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说:这事归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管或者人民法院诉讼。 我于2052-5-15日在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详细的登记了,得到的回复说:不予受理,要找文化旅游体育局 请问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是否不作为? 我们普通老百姓维权,如何维权?这纠纷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机构电话13527997856,目前尚在营业,能到达现场,晚上也有会员上瑜伽课,不明白为什么会存在联系不上商家的情况。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和我一起前往商家进行解决。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预付款消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向南城私享瑜伽馆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并就您要求退费的诉求向该司进行调解。该司就您提出的诉求同意退费(扣除已上课程后,交25%手续费)或继续到店上课(按合同原有全课程)。您反映的情况属市场经营行为的消费纠纷问题,建议您就合约条款内容,与商家进一步协商。如协商未果,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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