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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收取居间服务费

用户H5N9fe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5-17 16:20: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40872
处理用时:7天21小时46分
开发商唐商翰林府串通第三方公司违规收取业主的服务费。 本人在唐商翰林府于2020年11月购买一套商品房,所支付的费用中有一笔2万以钱抵钱的优惠服务费用,该费用流入第三方公司(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且该费用的单据以及本人所交的其他费用单据是区分的,收据上面的公章也是不一样,一张是开发商的公章,另一张则是第三方公司的公章。 本人所支付的费用地点在开发商销售中心财务室,两张单据的财务经手人是同一个人。 整个购房过程中本人并不知晓有第三方公司存在,并以代收的名义帮开发商收取居间服务费的费用。 该费用并没有任何合同约束,也未能在购房认购书体现出优惠以及服务费的相关条约。 
恳请部门监管地产行业的违规现象,疑该开发商与第三方所产生的服务费名为团购抵钱的优惠实为变相加价的模式。 以及部门需严查第三方公司的税务问题,是否含有以代收名义帮其他公司规避税务。 我方曾向开发商追讨服务费遭到拒绝,开发商声称与第三方是属于合作关系,但该服务费非本司收取,该服务费与本司无关。 本人所支付的该笔服务费用的金额为2万元,现诉求无果,望相关部门帮消费者向开发商及第三方公司追讨所损失的费用。如有需要,我方可协助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本次检举符合{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及过往的开发商收取电商费的315案例,望参考。
问政部门: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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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唐商翰林府违规收取服务费且帮其他公司规避税务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服务费问题。根据我镇住建局调查,您在购房唐商翰林居项目商品房时,与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掌柜”)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向房掌柜支付2万元作为房掌柜向您提供唐商翰林居项目房屋信息、与开发商洽谈优惠方案(总价减4万的购房优惠)等服务费用。经查核,您所购买唐商翰林居商品房为1号住宅楼1单元504,房屋备案价1377779元,网签成交价1337779元。已在唐商翰林居1号住宅楼1单元504备案价基础上按优惠方案减免4万元购房款,您可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实际买卖价格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显示的房屋备案价格对照。鉴于您已与房掌柜签署《服务协议》并实际享受了优惠政策。
二、关于你诉求开发商帮助其他公司规避税务的问题。我镇税务分局于5月19日约谈了企业人员进行核实。2万元居间服务费是您与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相关购房服务,开发商东莞市华创文置地有限公司无收取该费用。经查,您反映的第三方企业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不在谢岗镇。而在您向深圳市掌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认购的“服务协议”条款第六条明确了提供完服务并完成购房流程后,客户可将收据原件向房掌柜索取发票。
鉴于您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服务协议》,双方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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