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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房地产公司车位违约不赔偿行为

金地车位不能停车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2-05-17 20:39: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40946
处理用时:6天6小时24分
1.国家标准车位尺寸为2.5*5.3m,靠墙车位应距墙有30cm距离。
本人所购买艺境湾花园约定251车位尺寸为2.5*5m,车位售价为130300元,一次性全款缴付。
车位在建期间,多次与销售确认车位尺寸,均得到回复是2.5*5m。
车位交付使用验收时,测量尺寸为2.23*5m(包括车位线在内),既宽度少0.27m,且车位线距墙不到5cm,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相邻周边同价位车位尺寸均达到2.5*5m。车位在建时,金地公司未及时通知车位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直至交付时才被业主发现。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
2.随即从4月4日开始多次找销售反馈问题,在购买车位后,因金地开发商规划原因,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并未主动积极联系解决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更换合理车位,给出的处理意见中:更换车位是仅剩的71栋别墅区边角位置车库,距离住宅区距离横跨小区,不存在合理性。退车位,首先是开发商违约,是否应该担负起违约赔偿责任?平白无故让消费者为其错误买单,仅仅是退车位费,而开发商还可以继续二次销售车位赚取利润,岂不助长了开发商的不良风气。
3.未接受金地公司此处理方式后,多次并多种方式与其沟通,金地公司也未对此问题积极提出处理意见,甚至出现推诿,不作为,不反馈等现象。再次联系要求赔偿未果,车位不能停车问题迟迟未得到妥善处理。金地开发商最后一次通话并未告知明确的处理意见,且说会再次联系明确告知处理决定,至今未曾再次主动联系消费者。
4.开发商并未对车位尺寸不足问题积极提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处理方法,甚至为做出积极的协商及合理的补偿措施,对此问题一拖再拖,甚至以此楼盘已是尾盘等借口仿佛金地房地产马上就不用为此事件负责般推脱,更没有准照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直接要求消费者通过法院才可获得赔偿。
5.既然车位事件已成事实,金地是否应积极承担责任,与消费者协商合理处理方式,给予消费者应有的尊重,而不是一味以自己利益为重,置消费者利益不顾。金地公司这种退车位的或者换极为不便的超远距离车位的处理方式,明显就是置业主利益于不顾,不负责任之举,辜负业主对其信任,且对于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车位进行售卖,导致业主生活不便,应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照价赔偿,而不是置之不理。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严查严处,此车位问题中,消费者无任何违约行为,反而是金地公司要求消费者退车位解决,是金地开发商违约在先,要求金地开发商出具明确赔偿意见,给业主和消费者一个公道。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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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排镇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该车位情况,根据现场了解,该车位属人防车位,位于7栋负一层,距离7栋出入口较近,车位位于该部分停车区域的最里面,停车位和车道都紧挨着一堵墙,停车确实有点不方便。我局工作人员于是联系了艺境松山湖开发商方面对此事进行沟通了解,督促开发商积极面对业主所提问题,并尽快提出方案解决问题。开发商方面经了解,向我局反馈已联系业主寻求解决方案,目前告知业主可解除所签协议或无偿更换任意其它地下车位,但业主均不接受以上两种方案,业主要求重新划线,使其车位宽度满足2.4米,但该车位一侧为承重墙无法拆除,另一侧则是其它业主的车位,如重新划线必然导致其他业主不满,进而引发新的矛盾,因此不同意重新划线。开发商方面表示现场相关情况均已告知该业主,但业主仍不接受退或换的方案,执意要求开发商重新划线,并表示后续可能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相关损失。开发商方面表示将继续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进处理,寻求业主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业主要求索赔,需经相关判决后依照判决结果执行。由于该车位是人防车位,双方签订了《艺境湾花园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协议书里面没有约定停车位的尺寸。其中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显示: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协议的解释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我局建议业主如果不同意退或换的方案,可走司法途径进行索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事情尚未解决,且回复与上次无差别。虽与房地产商已重新取得联系,但仍未处理完,得到最终结果。业主的基本权益仍未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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