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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残联提高全面发育迟缓特殊儿童补助级别

? ?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5-22 09:16: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41874
处理用时:3天23小时7分
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东府〔2017〕16号)“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性康复服务的0 至6周岁残疾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该补助主要用于在民办康复机构中的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而非手术类的医疗康复,在以上类别儿童中,脑瘫儿童康复费用较高。
针对残联以上回复提出请求,请给出最新以上三类儿童在民办机构康复费用比例真实数据即可。
问政部门: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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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应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全面发育特殊儿童补助级别的问题。《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东府〔2017〕16号)规定“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性康复服务的0 至6周岁残疾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考虑到医院出具的有些诊断证明并没有明确残疾类别但显示有精神发育迟缓、语言发育迟缓、运动发育迟缓的心身障碍儿童,这些儿童确实有康复教育的需求,在实施过程中,已把这些发育迟缓等特殊儿童纳入了补助范围,但按最低标准给予补助。
二、关于“给出最新以上三类儿童在民办机构康复费用比例真实数据”。因三类儿童家庭状况、康复需求各有差异,康复人数也不断在变化,对于信访人“给出最新以上三类儿
童在民办机构康复费用比例真实数据”的描述不太理解其确切含义,但以下真实数据和事实可供了解:1.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对符合以上三类儿童条件的个人,其补助标准严格按照《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来发放。2.该项补贴实施以来,申请这项补贴的特殊儿童越来越多,财政支出也越来越大,申请人数2017年416人,2021年1352人;2017年财政支出450万元,2021年财政支出2085万元。3.2021年脑瘫儿童申请人数98人,孤独症儿童898人,其他类别儿童356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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