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办证
领导你好!现在报建手续开始回复了!有这条这说的(报建地块应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补办手续后,再行申请农房报建。)请问这补办证在塘厦镇是需要什么资料手续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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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市未正式公布,未明确具体办理手续流程。请市民近期留意信息公布,市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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