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铁栅栏
领导您好。 位于塘厦莲湖中路71号旁边存在违建铁栅栏的行为,该通道属于公共资源,某业主私自将两边通道设置铁栅栏设为私用场所,严重影响居住正常通行,请有关部门对法对其违建进行拆除,还居民正常通行。 附图: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2年6月1日,我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塘厦镇莲湖社区莲湖中路71号旁有一围墙。经向当事人和属地社区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得知该围墙始建于多年前,多年前已建有,非新建建筑物。鉴于上述建筑物的建成时间,目前待上级出台《东莞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办法》后作下一步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37902811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参与
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