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报销流程不合理
本人妻子洪梅镇人,2022年5月17日零辰4点多因腹部疼痛难忍到东莞市人民医院急诊,早上八点前的费用社保报销了一部分,八点后的费用全自费,然后我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拿全自费的有关资料到洪梅镇中心社区报销,结果被告知看病超过早上八点后要当时回社区写转诊单才能报销!补写转诊单都不行!一个病人半夜三更去急诊到早上十一点多,中途要回社区写转诊单,路途遥远,病人又是在诊疗过程中很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这个问题,服务于群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医保政策规定零星报销需要按照患者发票时间为准,市民的发票时间在社卫中心正常开诊时间段内,因此无法违反相关的规定对市民的相关费用进行报销处理,敬请市民给予谅解。下来,我镇社卫中心将继续加强讲解宣传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镇社卫中心,联系电话:884300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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