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设小卖部严重影响孩子的饮食健康
目前仍有众多学校内设小卖部(或称之为生活服务部)、水吧等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机构,致使众多孩子在小卖部、水吧的消费还要高于在饭堂的消费,严重影响了孩子的饮食健康,同时也让孩子养成了不合理的消费习惯,违背了国家的双减政策,还望严查。(例: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光明学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第45号令)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规定,“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根据国家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的可设置小卖部,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必要的生活服务。 经了解,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光明中学的校内小卖部有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在2022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暂未发现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小卖部的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保障学生在校内的食品安全,并加强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健康饮食习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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