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报建
无证宅基地报建 本人户口是寮步凫山村的,名下无任何村屋,现有本村宅基地,村委会登记了的,但是现在政策无土地证,无法报建,而咨询农村农业管理局,他们现在在弄的宅基地土地证补办办法是针对已经建了房子没有土地证的补办而已,不针对这种情况,那现在问题就是无解,望请相关部门针对这种情况能拿出合理的办法去解决,以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农房报建操作指引 按照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已明晰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即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平台)提交农房报建申请(其中将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用地红线图、拟建房屋建筑方案图等有关资料上传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届时属地村(社区)、镇联审部门以及镇政府将依据市农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房报建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二、农房报建政策规定 根据2020年11月4日全市召开农民住房管理工作会议以及由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目前我镇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审批,上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报建地块应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一户一宅”的要求,由于上述申报审批条件局限基本未能通过审批,为了有效解决群众住房意见诉求热点难点问题,目前我办结合实际已制定有关特殊农房申报审批工作指引,该指引重点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危房原貌修复、有土地证符合“一户一宅”在已建成区或老旧村庄区域但土地性质被调整变更(除耕地外),以及配合市或以上重大项目征拆安置等报建审批难问题。若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情况可向所属村(社区)反映,由所属村(社区)整理有关线下资料提请我镇农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一事一议”进行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形成有关材料依据,再在线上进行申报审批。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农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联系电话:832237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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