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证时间
您好,请问宅基地“房地一体”什么时候到颁证阶段?
您好,您咨询的房屋一体的问题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2019年我市开展的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调查已基本完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019年东莞市全面铺开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调查的结果是作为社会管理和用地审批的基础数据,并非权属来源材料,不能作为权属登记的依据,即需取得用地审批文件方可进行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您取得上述材料后,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待业务受理后我中心作为登记机构,将严格履行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感谢您的来电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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