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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律师乱收费
树影蜗牛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6-10 15:33: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45982
本人于去年8月(2021年8月)向信鸿御江东岸开发商购买车位并支付全部车位费和签订了认购书,开发商在收到全款后至今一年都没有给们签正式合同和发票。今年6月要求我们必须支付开发商委托的一笔律师费1400元后方可与我们签订网签合同及开具车位的相关发票。 1.律师为开发商聘请,与信鸿有委托协议,但与我们并无委托关系,我主张不由我来支付1400元的律师费,其他费应由我承担。 2.我要求信鸿履行认购书约定,与我签订网购合同并附带车位测绘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全额的销售发票交给我,协助我办理不动产权证应由信鸿出面的相关事宜。我可以自行缴税及办理车位的不动产权证。 请问贵部我以上诉求是否合理,请给予我相关办理流程上的指导及协助,及后续如无法得到合理解决情况下的投诉方式,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1400律师费,第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购房备案、办证业务流程并不是出卖人的单方义务。尤其是按揭,不是开发商的义务。第二、代办机构与买受人之间是委托合同的关系,依据谁委托谁付服务费的原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合法合理。因为买卖抵用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关于发票,由于业主未配合网签购车位合同,届时签合同时候,车位合同也会附加项目车位测绘图。如业主网签之后我们会根据律师的反馈,尽快安排开出发票。 该项目于2022年4月6日取得了《东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符合车位现售条件。也督促了开发商要规范销售行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处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政府热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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