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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采取这种不理不睬的做法是否合理?

热心1市民2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6-17 18:23: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47382
处理用时:6天2小时49分
1、公摊面积为25%,两栋100多户,平均公摊面积为每户20多平,但走道很小,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同时没有花园,销售开始说的时候是楼下的大走道作为公摊,现在开发商却坚持自己的说法认为不是公摊,是消防通道。建筑界公认的7层以下,公摊面积为7%~12%。我们一直约谈开发商进行商议,但开发商一直采取不理不睬,不回复的态度,请问这个是否可取?
2、开发商前期销售和后期交楼的时候一直强调是民水民电,并且也没有说需要缴纳公摊水电费,现在却无端端要求缴纳,而且是在物业已经提前告知开发商的情况下,开发商一直隐瞒,请问这个责任和收费是否合理?
3、开发商地址属于东城,楼盘属于寮步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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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工单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6月22日17点30分左右与您联系。您所反映的项目为“7号公寓”,未核发不动产权证,为所谓的“小产权”房,核发产权的建筑物才涉及公摊计算。关于缴纳费用方面非我中心职能,建议向相关部门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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