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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良平社区以不正当手段打击参选小区业委会的市民

xiaoiaz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2-07-03 11:19: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0525
处理用时:1天1小时46分
我是嘉湖山庄嘉怡苑业主。我在2022年5月9日报名参选本小区业委会后,在2022年6月2日收到良平社区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要求我退出参选,否则将向综合管理执法局举报我的阳台的防盗网是违建。以上有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第一,我的房子是2020年下半年装修的,在装修之前,我是参考了本小区别的业主的已有装修才决定在阳台加装防盗网的。本小区约1088户,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阳台情况,是跟我一样的。而且我查了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业主有权对属于专有部分的阳台进行封闭,这属于物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样做既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公共安全,也没有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退一步讲,到底是否真的违建,也需要法院或别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先做认定和明文通知吧,但良平社区工作人员以此作为要胁,是不是违法违规呢?

第二,本小区另有许多重大违建,既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也严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但是良平社区却不管不问,但现在却因为我报名参选业委会,就对我做这样的动作,同时误导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难道这是合适的吗?这背后难道没有别的原因吗?

比如,我住4A,我楼下3A跟我是同样的阳台装修方式,现在因为我报名参选业委会,就引导执法部门来对我下违建通知书及强制拆除,而对楼下3A的情况却不闻不问,法律执行和政府行政的公平性、权威性体现在哪里?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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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房管所出具《关于东莞市寮步镇嘉湖山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的通知》至良平社区,由良平社区于2022年5月5日将报名通知张贴小区进行公示,嘉湖山庄业主(房屋产权人)可持报名资料于2022年5月9日-13日到良平社区报名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规定及《关于东莞市寮步镇嘉湖山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的通知》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无违法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行为,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我社区于2022年5月24日协同城管人员对已报名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名单进行核查是否存在房屋搭建,对于存在房屋搭建的人员劝其自愿退出,针对存在房屋搭建人员不自愿退出的,良平社区于2022年6月2日发函至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城管执法部门于2022年6月27日协同我社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存在搭建的人员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6月29日对存在搭建情况人员张贴询问调查通知书,后续拆除后可继续保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请知悉!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回复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请先依法依规认定违建,才有下一步的吧?现在仅是疑似,就能谈到拆除后的事吗?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xiaoiaz07-04
    认定违建的法律法规的依据到底在哪里?请详细列出!仅仅就是口头认定就可以了? 为什么对我提的问题完全不回复?全是自说自话? 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里的使用即包括装修、装饰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专有部分需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显然阳台属于独立的且可排他使用的专有部分。因此,业主有权对属于专有部分的阳台进行封闭,这属于物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样做既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没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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