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江金地风华公馆预留充换电设施问题
早在2018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便已出炉。《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而广东省住建厅也明确表示,对于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目前万江金地风华公馆地下车位已有一表一车位的供电设施,但是在实际安装充电桩的时候,却发现现有供电设备并没有主线接入,且供电部门和物业单位并不同意拉主线到现有的供电设施。供电局表示从住宅的电井房拉线,但当初住宅负荷规划并没有算入充电桩,存在负荷过高的问题。请问当初验收是如何通过的?已建设好的供电设施为什么不能利用好来,现在只能拿来当摆设,当初验收流程是否只是做做样子?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经了解,金地风华小区设计建设时已预留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用电,但现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功率超过了原设计,所以需要从电房拉线到充电桩,以免原有充电桩电线电荷过大造成意外。 如有疑问,请联系万新社区,联系电话:0769- 22288286 ;市民也可拨打政府热线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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