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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沥镇第一幼儿园招生

wlz8282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07-04 17:13: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0756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17分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关于横沥镇第一幼儿园目前公布招生类别和范围,同在一个镇为何御河湾都可人性化业主优先原则就近入学,而今雍景湾就必须户籍优先。对于我们不满足入户条件的业主来说我们只能舍近求远去就读吗?恳请各领导能为家长考虑下,利民便民!能让我们尽量就近入读
问政部门:横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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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横沥镇人民政府与东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东莞市横沥镇雍景湾小区履约监管协议》,协议规定该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横沥镇人民政府,且产权归属是横沥镇人民政府,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该公办幼儿园先满足横沥镇户籍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在有学位剩余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择该小区非横沥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御河湾花园73号幼儿园原来是御河湾小区物业,计划用于举办民办幼儿园。基于镇学前教育发展需求,横沥镇人民政府与御河湾开发商协商,由政府整体购买该物业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横沥镇实验幼儿园),同时约定“该物业正式开办幼儿园后,该小区业主子女优先入读该幼儿园”作为转让条件。按照《转让协议》,镇实验幼儿园将御河湾业主子女作为第一类招生范围。
请市民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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