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伙食费退费的算法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等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主要有: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1.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费,根据“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如果幼儿在园时间确因暂停线下教育而减少,幼儿园应按上述规定退回家长相应的保教费。 2.伙食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在暂停线下教育、实际服务天数减少情况下,应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3.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等代收费,均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暂停线下教育对此不产生影响。 请问伙食费计算是怎样的计费标准,每一天的费用是怎么算?是每月的费用除以当月的法定工作日?还是当月的自然日?法定节假日(例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这些)及台风原因停课一天没有上课的,会退回当天的伙食费吗? 学生就读于长安镇莲华幼儿园!但是我只是想知道这个根据文件的退费标准是怎样计算伙食费的?因为UI学校给出的说法表示质疑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莲华幼儿园的退费工作按照东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暂停线下教育情况下学校和幼儿园退费问题的说明》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19〕308号)文件规定。幼儿园的每月伙食费为450元,根据当月工作日的出勤天数计算,用每月伙食费除以当月工作日,得出每日的伙食费用,然后再用每日伙食费用乘以学生未出勤天数,就是学生当月应退的伙食费用。另外,法定节假日伙食费不退,而5月12日台风停课一天,退回当天伙食费。最终将在7月下旬把费用退回给家长。 若家长对退费等事宜有异议,可致电学校:0769-85096191进行咨询。 我中心要求莲华幼儿园严格依照省、市有关文件退费要求进行退费工作,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进一步规范退费等工作。 市民如有疑问,请联系长安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533913-4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东莞市长安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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