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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镇城管局拿走商家手和手机配件

跃函科技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2-07-09 12:05: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51715
处理用时:5天1小时11分
东莞市石排镇城管局拿走商家手和手机配件,城管局私自设立报刊亭经营,报刊亭转给文翔公司谋利,文翔公司又转跟伯乐公司谋利又转租跟个人经营,城管局委托下面的文翔公司、伯乐公司收取牌照费2000元。后来也没有给牌照。牌照费2000元也没退还,收取保护报亭押金费2000元也没得退还,冰箱押金也没得退还。还有其它维修费数千元……城管局又暴力执法在2022年7月6日早上在东莞石排镇石排大道310就是(利丰广场旁报刊亭)强行拖走报刊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给予赔偿!举报政府部门私底经营谋利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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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排城管执法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为解决群众读报难问题,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全民文化品位的提升,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2010年4月20日与东莞市文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文翔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建设经营合同。书报亭可由文翔公司自主经营或向社会公开发包。相关证照的办理费用由文翔公司承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该合同已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到期后,我分局多次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名义下发到期通知书要求经营者黄展明清理书报亭,但黄展明以我分局收取押金、牌照费等理由迟迟不清理书报亭,经我分局多次向黄展明解释收取相关费用是由伯乐公司收取,与我分局无关,并且协调文翔公司和黄展明解决收取相关费用事宜,但黄展明以文翔公司计算退还金额不满为由,拒绝清理书报亭继续经营。自合同到期至我分局强制清理书报亭期间黄展明一直在经营并未交取租金。2022年7月6日,文翔公司要求我分局配合强制清理书报亭,我分局配合文翔公司组织镇公安分局、石排村委会等部门对该书报亭进行了清理。当天,经营者要求将书报亭内的资产归还,随后相关人员共同前往城管仓库,经营者核实书报亭保持完好,由经营者自行打开书报亭并取回其书报亭内的资产。

    综上,我分局并无委托相关公司收取任何费用,牌照等费用是由伯乐公司收取,书报亭内相关资产亦已归还,投诉反映不实。至于市民与相关公司间的经济纠纷问题,建议市民依法律途径解决。

如市民有相关情况,可致电我分局投诉电话86538263或值班电话81828726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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