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年级招生没有落实“就近入学”原则
户口在洪梅镇A村的适龄儿童,购买了洪梅镇B村的商品房,居住在洪梅镇B村的小区,有合法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为什么不能按居住地就近原则,报读B村学区范围的小学?只按户口,不按实际居住地的原则,有真正做到“就近”原则吗?请参考道滘镇的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户口在A村宅基地能住下好几代人?同一个镇内买了房子必须迁移户口才能就近入学?有做到为民、便民吗?连选择性都没有。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镇招生工作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的,招生中的“就近原则”首先是按户籍就近原则招收户籍生入学。中心小学户籍生不断增加,在学位趋紧情况下优先解决户籍生的入读,对于学位相对宽裕的第一、第二小学,在家长提出申请并依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居住就近原则调配。另外,为缓解中心小学学位紧张情况,目前我镇正启动中心小学扩建工程。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84489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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