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肇事逃逸,车管所未按照逃逸处理,仅罚款200元!
1、2022年7月13日中午12点50分左右,我驾驶小车在东部快速横沥立交桥段左侧车道正常行驶,右侧一粤A1M8E9突然强行向左侧变道,发生剧烈碰撞,导致我车辆右倒车镜损坏,车辆加速逃跑! 2、我立即打110报警,交警让我尽快驶离快速路,开车到横沥交警大队。约13点15分到达,通过车辆行车记录记录,交警找到车辆,直到下午5点司机才到达现场。 3、根据监控和照片,交警认为对方全责,但是仅仅对其处罚200元,但是当时发生剧烈响声,交警未按照肇事逃逸处理。新交规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4、要求对其进行2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驾驶证! 5、另外行车记录仪内记录被交警剪切走,要求交警归还。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倒查当时的事发视频,并没有充分证据表明粤A1M8E9货车在碰撞时有及时知晓到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联系货车司机,其已立即归案协助调查,交警大队综合相关情况认定粤A1M8E9货车司机非肇事逃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0参与
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