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动自行车政策,不应该优化吗?
有关东莞电动自行车,(1)不能载人,那难道每个家庭要至少两辆?反正我的条件买不起机动车。 (2)不在非机动车道处罚,可这个不考虑东莞的实际情况吗?首先很少设置机动车道,人行道又被机动车道占用(怎么不处罚机动车?),且非常不平整,感觉东莞好像没有盲人,要不走在人行道不是被摔,就是撞车。 (3)儿童必须12岁以下,那12-16,就不管了,不需要接送了? (4)违法该处罚处罚,对大家安全有保障,很支持。 但制定政策的时候要考虑实际情况啊,而不是一刀切,你以为个个都很富有?出门机动车?或者都是单身贵族?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2、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条例》出台前已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请您依法依规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会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体现人性执法、柔性执法。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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